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
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该规划提出积极推行按病种收费和支付为主的复合型支付制度改革,在三明市和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等开展全国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改革试点
看点01: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根据该规划,全省公立医院医药总收入增幅持续在10%以下,公立医院医务性、药品耗材和检查化验收入达到5︰3︰2的合理比例,医务人员薪酬待遇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
全省人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在全国前列,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8.29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保持在较低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6%左右。
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看点02:医药分开病人可从多个渠道买药
在药品供应方面
将药品分成治疗性、辅助性和营养性三类,试行不同的医保支付政策;
公立医疗机构要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医疗机构要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并主动向患者提供处方,不限制处方外流;
探索医院门诊患者多渠道购药,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探索实行特殊病种等门诊患者在医保定点药店购药,享受和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同等的医保报销政策;
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在分级诊疗方面
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90%以上;
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及70%的村卫生所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
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在社会资本办医方面
到2020年,社会办医床位数占比提高到25%左右。
我省将开展国际知名品牌医院兴办合资合作实体试点,采取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PPP)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医院。
在相关领域改革方面
到2020年,三甲医院全部实现数字化管理;
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生培训1.2万人,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看点03:力争新增500个病种按病种收费
在医疗保障方面
我省将实施医药行为全过程监管,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的管理整合,实现统筹层次、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经办“四统一”;
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在筹资中的比重。
我省将做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实现“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我省支持商保机构经办大病保险,推进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部分用于购买个人商业健康保险。
我省将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推行按病种收费为主的多种收费方式并存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模式,今年在省属公立医院实施100个病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改革范围,力争新增500个病种。
我省将实施差别化的价格和支付政策,拉开省、市、县价格差距,拉开不同等级医院的价格差距,拉开不同难易程度的诊疗项目价格差距,拉开不同诊疗水平医生的诊疗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看点04: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将逐步取消
在医院管理方面
我省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实行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聘任制和目标年薪制,全面开展院长目标年薪制及考核评价;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长效机制。
我省将在省、市两级探索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实行用人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在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范围内,根据发展需要按规定自主公开招聘人员。
我省将改革公立医院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医院人员工资总额测算仅与医务性收入挂钩,破除以科室为单位的分配机制,健全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为重要指标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内,自主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我省还将制定以公益性为导向、与公立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工资总额以及院长任免、薪酬水平等挂钩;公开医院绩效考核、质量安全、收支情况、医疗服务效率和医疗费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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